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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带头办难案司法为民克时艰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位领导干部就是一个标杆。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海东市平安区法院积极回应疫情防控形势下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党组书记、院长祝玉芝率先垂范、冲锋在前,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涉民生案件,将为民办实事理念切实融入到执法办案中,加强辩法析理,积极引导鼓励当事人互谅互让,共克时艰,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全力保障了各方当事人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因案施策,持续发力促双赢

“感谢平安区法院帮我们妥善解决了棘手的法律纠纷,让企业能够安心发展生产。”近日,青海某建筑公司负责人专门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青海某建筑公司因承建海东市“力盟·平安商业巷”项目,按制度要求投保了责任限额为万元的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险。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该建筑公司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某保险公司按规定代其支付后,转而诉至法院,要求该建筑公司支付代偿款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祝玉芝院长接案后,在详细查阅卷宗基础上,对案件审理可能给企业造成的经济影响进行分析评估,考虑到本案若径行判决,而后进入强制执行,冻结帐号、查封财产,可能会令某建筑公司彻底陷入绝境,由其施工的重点项目也会迫使停工、半途而废,最佳的办法就是因案施策,通过诉讼调解实质性化解涉企纠纷。5月6日开庭时,她从修复双方诚信关系入手,认真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融情于法,积极引导鼓励开发商与建筑施工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实现企业双赢。最终,三方达成了由开发商海东力盟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直接向某保险公司支付万元,而后从应付给该建筑公司工程款中将该代付款予以扣除的调解协议。

倾情调解,助力企业渡难关

早在年,江苏某建筑集团公司与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年11月1日达成《海东工业园区纬四路(经十四路以西和经十六路至经十九路段)道路路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做了约定。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经竣工验收已于年1月10日交付被告。因江苏某建筑集团公司收到万元的工程款后,剩余的工程款迟迟得不到支付,遂起诉要求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余万元工程款、利息40万元及律师费20万元,并在庭前申请查封、冻结该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账户。

祝玉芝院长担任主审法官后,对此案高度重视,经加班加点翻阅案卷材料,秉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依法驳回了江苏某建筑集团公司财产保全申请。第一时间与该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积极沟通,建议其主动拿出解决方案,保障施工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判决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国有企业的权益,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积极采纳了法院的建议。5月7日开庭审理过程中,针对江苏某建筑集团公司不服法院不予保全的决定申请复核,当庭向其释法析理,告知民事诉讼法有关财产保全规定,是当事人为保证判决履行的申请,而非法定权利,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案情决定不予保全。经法官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双方达成了该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年6月30日之前分三次付清欠付工程付款的调解协议,同时原告自自愿放弃40万元利息及20万元律师费的诉讼主张。

该案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施工合同纠纷,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又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保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最终促成了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建筑公司之间的一次“握手言和”,既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又防止径行判决可能导致国有企业陷入困境,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速调快审跑出办案加速度

“群众事,无小事”。长期的法官生涯,祝玉芝院长深知这些纷繁琐碎的“小案件”,却恰恰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是人心向背所在。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积淀,更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处理涉民生案件的方式方法,妥善解决老百姓遇到的难题,努力以最小的司法成本收到最好的法律效果,让公平正义跑出“加速度”,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

5月5日,在开庭审理原告马某起诉被告李某车辆转让过户纠纷一案时,该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法律关系较为明确,祝玉芝院长遂用娴熟专业知识把法律条文转化为老百姓能听懂的话语,耐心细致讲解“私车公营”等营运车辆管理制度,当庭释明原告马某的起诉资格不符合法定条件。经耐心的辩法析理,马某当庭表示愿意撤诉,但自己不识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不会写撤诉申请。为此,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书写困难时,法院可代为记录诉状等司法为民的制度规定,为其代写了撤诉申请,并当庭出具了裁定书、完成了签收送达。当事人主动撤诉,降低了诉讼成本,使得当事人对“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简案快审”处理理念赞不绝口。

“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祝玉芝院长以务实、规范、高效的司法作风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在为全院法官做好表率的同时,极大调动了全院法官在疫情防控期间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了审判质效,推动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15日,该院共结案件,其中院庭长结案件,占总结案数的68.63%。此外,全院调撤民商事案件件,调撤率达47.2%;诉前委派调解案件件,调解成功件。(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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