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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任性开挖赣州发文,规范城区道路挖掘

为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挖掘与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梳理管线开挖与道路修复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各方联动责任可追溯的工作机制确保施工安全、管理到位来看看具体内容一、工作目标通过梳理管线开挖与道路修复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各方联动、责任可追溯的工作机制,确保施工安全、管理到位。二、工作内容(一)审批环节1.建立报建报批联合现场办公制度。报建单位凭管线权属单位设计院出具的总平面图和第三方设计单位设计的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初稿)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3个工作日内组织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章贡区住建局以及管线设计单位、地下管线单位(含供电、供水、燃气、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等部门联合现场办公,科学合理确定管线走向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设计联合办公表单,各部门参与人签字生效。2.明确审批主体。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市本级管养的城市道路挖掘与修复审批,章贡区负责区级管养的城市道路挖掘与修复审批。3.简化审批流程。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单位向市行政审批局提交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他法定材料,市行政审批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流程,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涉及绿化带树木及路灯移除的,须征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4.建立许可信息公示通报及开工通报制度。市行政审批局在作出挖掘城市道路审批项目许可后,1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包括项目地点、开挖面积、开挖时限等)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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