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启动区一城市次干路将这么建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8日发布《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给排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根据公告,项目总投资约.48万元,建安工程费约.82万元。项目计划5月开工,12月底交工。
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全长约2.3公里,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含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监控工程、照明工程、智慧道路工程等)及给排水工程(含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其中,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起点位于史家胡同小学西侧、北京四中东侧,北起EA1路,南至EA2路,红线宽28米。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沿路敷设DN-DN配水管线,长约3公里;DN-DN雨水管线,长约2.4公里;DN-DN污水管线,长约2.9公里;DN再生水管线,长约2.4公里。
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工程总投资约.07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1万元;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给排水工程总投资约.41万元,建安工程费约.61万元。
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给排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给排水工程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市政次干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1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排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1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给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本项目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起点位于史家胡同小学西侧、北京四中东侧,北起EA1路,南至EA2路,红线宽28米,全长约2.3公里。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沿路敷设DN-DN配水管线,长约3.0公里;DN-DN雨水管线,长约2.4公里;DN-DN污水管线,长约2.9公里;DN再生水管线,长约2.4公里。
工程范围: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含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监控工程、照明工程、智慧道路工程等)及给排水工程(含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
2.2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48万元,建安工程费约.82万元。其中: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工程总投资约.07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1万元;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给排水工程总投资约.41万元,建安工程费约.61万元。
2.3本项目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核通过之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计划开工日期为年5月,计划交工日期为年12月底,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4招标范围:
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给排水工程包含道路工程(含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监控工程、照明工程、智慧道路工程等)及给排水工程(含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等全部工程所涉及的勘察、测绘、物探、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设计阶段BIM(含CIM)建设及应用)及施工(其中监控工程、照明工程及智慧道路工程只包含预埋预留部分)、缺陷修复及施工阶段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等。
2.5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